为解决实验室管理人员岗位不足的问题,给学生提供参与实验室管理的锻炼机会,实施实验室科研助理制度。
第一条 实验室助理由实验室主任签发聘书,任期一年。助理根据岗位职责开展工作,对实验室负责定期提交实验室所规定的工作报告。
第二条 实验室对助理进行绩效考核,合格后由学校每月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助。助理必须接受师生的监督,对不能胜任的可以提前解聘,助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工作时,应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辞呈,实验室批准后解除聘任。助理任期期满或提前解聘时,应与新一届助理完成交接后才能停止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实验室助理应协助实验室人员完成实验前各实验室仪器、药品的配备工作。
第四条 每天晚上实验结束后实验室助理应对进行实验室公共卫生部分的打扫,要求:无纸屑、尘土、必须擦地一次(公共部分卫生、走廊、洗手间)。彻底清扫干净后方可下班。
第五条 实验室助理每天负责实验室卫生间的清理工作,要求:洗手池洁净,卫生间内无污垢,墙壁、玻璃窗、门等清洁无蜘蛛网。
第六条 实验室助理每天中午应到实验室检查卫生情况,不合格的地方立即处理。
第七条 实验室助理每周末应彻底清扫一次实验室公共卫生部分的卫生。
第八条 在实验室教师的指导下、带领学生每月进行一次各实验室内卫生清扫工作。
第九条 其它时间临时性工作包括:协助教师把新进的仪器、药品入库。领导参观时公共卫生部分的清理。实验室需要做的一些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