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各房间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使用人负责打扫。几人合用的房间排定卫生值日并标记值日人员。应把各房间清理的垃圾送到卫生间内的垃圾桶里,不得堆放在走廊里。
第二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应无积尘,桌椅、地面、墙壁应洁净,物品放置整齐。仪器设备用完后,要盖好罩布,罩布每学期清洗两至三次。
第三条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做饭、吃零食,不得在走廊、窗外及平台等处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物。
第四条 有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应制定卫生工作细则,细则定好后送交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楼外环境、楼内门厅、楼梯、走廊、卫生间等由清洁工清扫,大家共同维护。
第六条 不往水池和便池内扔废弃物,以防止堵塞。大、小便后要放水冲洗干净。
第七条 办公室人员每周大检查一次卫生情况,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实验室,提出限期清扫意见,如不改正将在公告栏公开批评。